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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企业减负,烟台用上“洪荒之力”。来自市政府办公室的消息,烟台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意见》,从税费、支出到用电、产能等八个方面,对企业进行减负,扶持企业在全力推进供给侧改革过程中,“轻松”上阵,确保各领域实行平稳发展。
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收费
降低企业税负,首先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烟台市提出,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好发展前景、一时遇到较大困难的企业,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税费缓缴政策。
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适当降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负担。2016-2018年,在现行税额幅度内,由各县市区政府提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的意见,由市政府转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2016年12月31日前,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口退税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业务,2017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发生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同时,对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17年12月31日前,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烟台市还提出停征、降低和整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按规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由财政负担。取消船舶港务费等7项收费;降低进出口企业的出入境检验检测18项收费,降幅30%-50%。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8%
降低企业社会保障性支出,烟台市提出,降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8%的政策;严格执行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由2%和1%降至1%和0.5%的政策;严格执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5%的政策;全面落实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划分为八类,基准费率为所在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7%、1.3%、2.2%调整为0.24%、0.48%、0.84%、1.08%、1.32%、1.56%、1.92%、2.28%,平均费率由1.15%降至0.97%。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根据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费率。并降低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由现在的3.9‰调整为2‰。
适当调整企业住房保障政策。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是超出国家规定缴存比例的,必须按规定降下来。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在一定幅度内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经济效益下降、支付能力不足、现仍发放住房补贴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下调住房补贴发放比例。
减轻建筑行业用工缴费负担。清理规范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各类保证金。除保留依法依规设立的农民工工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4项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已收取的要于2016年年底前退还。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对保留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收取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按时返还。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再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各按照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缴纳,缴存比例与企业诚信状况挂钩,对于上一年度从未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优秀的企业,免予缴存;对于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按2%的比例缴存,直至清出建筑市场。
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从2016年起,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财政补助制度,对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注册地财政部门按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审批时限压缩到32个工作日
对于企业的创新成本,烟台市要求,建立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在线监管平台,审批时限压缩到32个工作日;推进网上审批,30%以上的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提报材料一审终结制,最大限度简化立项、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前置要件,申报材料在前一审批窗口提验通过后,即可在后续各个工作流程中统一流转使用,不再重复提交材料。合并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现场踏勘环节,避免重复踏勘。进一步压缩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办理时限,由1个月缩短为10个工作日。
降低企业技术改造成本。对烟台市实施相关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市节能监察支队无偿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在工业行业领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工业云平台”购买基础软件服务,免费向线上企业提供一年期的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协同营销、工程服务、现状诊断、生产保障等信息化集成服务。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国家、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先进技术、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进口贴息扶持。同时,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财政奖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首件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对年发明专利申请20件以上或者年授权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择优给予奖励,对维持5年以上及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和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
降低企业用工招聘成本。企业招聘摊位费人才市场由每场次300元降至100元,人力资源市场由每场次70元降低到50元,公益性免费招聘活动由每年30场次增加到每年100场次。
降低初创企业创业成本。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经营1年以上的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增至1.2万元;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最高贴息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充分发挥创促会公益组织在服务初创企业中的作用,新增接力扶持政策,对扶持期满的初创企业,再提供10万元免息创业资金。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对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山东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列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试点范围,试点资金支出总额度一般控制在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的15%以内。对全市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5类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享受稳岗补贴;其他企业按照30%享受稳岗补贴,经营困难的,可根据困难情况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
公司上市改制最高补助20万元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烟台市提出,对符合特殊条件的商业服务业用地实行降价供应。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保障供应。凡列入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文化产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费、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前提下,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烟台市还要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如发生不良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不良贷款金额不高于40%的风险补偿。企业按期还本付息后,按照贷款本金的1%给予信贷补贴。
支持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对规模企业为上市、新三板挂牌、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为目的进行的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聘请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产生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等,由同级财政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年内再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完善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一律不得收费。暂不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收费项目,纳入政府定价管理。
企业物流成本也将得到降低。烟台市将清理规范涉物流企业收费,清理规范物流园区、口岸、港口、码头、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及进出口等环节和领域不合理服务性收费(价格),2016年9月底前取消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一批较高的收费标准。将全市所有收费公路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烟台市还将降低企业电力成本。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349元、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72元。对110千伏安以下的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冷库等无法避峰用电的企业,不再纳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YMG记者 高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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